多點關心及健全通報,少一個家暴犧牲者! by 李永然理事長
一九五九年,「兒童權利宣言」」(U. N. 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the Child)在聯合國的推動下,以「世界人權宣言」為基石通過;然而,因為宣言缺乏約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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